我是

自認有上進心,未徵詢友人意見,部分友人眼裡的虔誠基督徒。

2010年12月10日

浅论厉害、高明与王道

按我理解,人們總愛在能力所及的範圍內,做想做的,不幹不想幹的。
舉例:人們想打飛機時就打飛機;不想看書時就不看書。

但是,在我看來這沒什麽厲害,也沒怎麼特別,每個人都會。

能自我控制不做想做的事才叫厲害,能強迫自己幹不想幹的事方為高明(这纯指人性黑暗面,光明面未必适用)。
舉例:想打飛機時控制自己不打;不想看書時強迫自己去看。

但更高杆的做法我想,是避開讓自己想做壞事的情境,畢竟預防勝於抵抗或治療。
讓自己時時處於想做好事的狀態或情境才是王道!

啓發思考的經文:忍耐勝過威力,自制強如取城。(箴言16:32)

2 則留言:

勇聰 提到...

嗯嗯,寫得很好,帶給我不少提醒。繼續加油哦。

ah_man 提到...

所以你的意思是說,
但我想殺人,我必須控制殺人的衝動。

亦或者,當看到自己討厭的人,
都必須當做我很愛他?